【聯名買樓懶人包】長命契是什麼?3分鐘看清「聯權共有」與「分權共有」按揭利弊及遺產分配
聯名持有物業的方式主要分為兩種,包括俗稱「長命契」的「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及「分權共有」(Tenant in Common)。這兩種業權安排不僅影響物業的擁有權,更直接牽涉按揭貸款責任。本文將從按揭角度出發,全面拆解「長命契」的利與弊,助你作出最合適的選擇!
「長命契」v.s.「分權共有」
長命契/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
簡單來說,長命契就如其名。如果A和B共同擁有一個物業,當A不幸去世時,業權就會自動轉移給B,這過程不需要透過遺囑,也不用辦理遺產承辦。留意長命契的業權方式不是平分50%/50%,而是每位業主都擁有整個物業的100%權益,當物業出售或抵押時,都必須所有業主簽署同意才能生效。
分權共有(Tenant in Common)
分權共有則是由所有業主自行協議業權的比例,例如:A及B各自50%業權,又或者A佔60%業權;B佔40%業權 等不同的比例,不一定要平均分配。倘若A離世,A的業權份額會按遺產承辦或法例分配,不會自動轉移給B,亦不影響B本身持有的業權份額。此外,每位業主更可獨立出售自己的部分而毋須得到其他業主同意。
兩種業權形式比較
| 長命契 (聯權共有/ Joint Tenancy) | 分權共有 (Tenant in Common) | |
| 業權份額 | 每位業主共同擁有整個物業的業權 | 各業主協議制定業權比例 |
| 按揭申請 | 需所有業主申請及簽署 | |
| 貸款責任 | 共同承擔 | 根據業權比例分配貸款責任 |
| 業權繼承 | 業權自動轉移予其他在生業主 | 透過遺囑或法例分配業權 |
| 較常適用於 | 夫妻或家庭成員 | 朋友或合資生意夥伴 |
長命契按揭3大優勢:提升借貸額、自動繼承、防擅自賣樓
自動承繼簡化按揭程序
長命契的最大特色是「生者承繼權」,即當其中一位業主離世,其業權會自動轉移至仍在生的業主。業權自動轉移後,在生業主繼續履行供款責任,一般按揭毋需重新審批。這相比一般遺產承辦程序,手續更簡單,需時亦更短。
業權不可單獨處理,保障雙方權益
長命契業權屬共同擁有,任何出售、轉讓或抵押行為均需所有業主一致同意並簽署文件確認。因此,能有效防止其中一方擅自處理物業,保障所有業主的權益和財產。
合併計算收入,提升借貸能力
以長命契方式持有物業,申請按揭時需要所有業主簽名辦理。一般銀行會將所有業主的收入和負債合併來計算,總收入的增加,很大程度令整體借貸能力有所提升,尤其適合個人收入未達按揭門檻者選用。
長命契按揭2大風險:信貸連帶責任與拆契成本全解析
潛在的信貸風險
長命契的所有業主都要對按揭貸款負上責任。若其中一位業主因周轉困難未能如期還款,銀行有權追討另一位業主負責。亦有可能因拖欠紀錄而影響信貸評級,影響日後申請貸款、信用卡或其他金融產品的審批。
注意日後拆契額外成本
注意如若業主關係有變,需要進行拆契,手續上會較繁複。需經過法律程序修改樓契,按揭亦要重新作申請及審批,留意當中涉及律師費、印花稅及時間成本。
選擇合適業權安排,按揭更安心
選擇合適的業權安排是一項重大財務決定,不僅影響資產保障,更直接牽涉按揭審批及遺產繼承。建議準業主在決定前,確保所選方案切合自身需要,更可諮詢中原按揭提供按揭審批相關的專業意見,讓置業之路更穩妥安心!
長命契常見問題FAQs
Q1: 長命契和分權共有最大分別是什麼?
A: 最核心的分別在於 業權繼承與轉讓方式:
長命契(聯權共有):業主離世後,其業權會 自動轉移 給其他在生業主,無需經過遺產承辦。
分權共有:業主可指定業權比例(如 70%/30%),離世後其份額按 遺囑或法例 分配,其他業主的權益不受影響。
Q2: 長命契按揭需要所有業主一起申請嗎?
A: 需要。 以長命契持有物業,所有業主必須 共同簽署 按揭文件,並對整個貸款負上 連帶責任。銀行會合併所有業主的收入計算借貸能力,有助提升貸款額。
Q3: 如果長命契其中一方想賣樓,另一方不同意怎麼辦?
A: 在長命契下,任何業權變動都必須獲得全體業主同意。若一方堅持出售而另一方反對,通常需要透過 法律程序(如申請法庭令) 強制出售,過程複雜且耗時。這正是長命契在保障關係穩固的同時,也缺乏靈活性的特點。
Q4: 長命契物業,其中一方過世後,按揭要重新審批嗎?
A: 一般不需要。 由於業權自動轉移至在生業主,按揭貸款責任也自然由繼承者承擔,銀行通常不會要求重新審批或call loan。繼承人應通知銀行更新業主資料,並繼續按原條款供款。
Q5: 長命契可以轉為分權共有嗎?手續和成本如何?
A: 可以,此過程稱為「拆契」。 需透過律師辦理 業權重組,修改樓契文件。涉及成本包括律師費、印花稅、銀行費用,以及通常需 1-3個月。
Q6: 聯名物業選擇長命契,會影響「首次置業」身份嗎?
A: 會。 只要在物業持有人名下,無論是長命契或分權共有,所有業主都會失去「首次置業」身份,未來購買第二套房時未必能夠透過按揭保險申請高成數按揭。
Q7: 長命契下,如果其中一方破產,物業會怎樣?
A: 物業可能會被納入破產資產。由於破產一方擁有整個物業的權益(而非部分),債權人有權申請出售 整個物業 以償還債務,另一位業主的權益將受嚴重影響。
Q8: 夫妻離婚,長命契物業如何處理?
A: 離婚時,長命契不會自動解除。雙方需透過離婚協議或法庭判令決定物業處理方式(如出售分錢、一方買斷另一方權益)。之後必須進行拆契程序,將業權轉為分權共有或單名持有。
Q9: 長命契物業可以做「轉按」或「加按」嗎?
A: 可以,但必須所有業主同意及共同申請。 銀行會重新審批所有業主的財務狀況。由於長命契業主有連帶責任,轉按或加按獲得的資金,在法律上屬於所有業主共同擁有。
Q10: 長命契適合哪些人?分權共有又適合哪些人?
A:長命契適合:夫妻、父母與子女 等關係密切、互信度高的家庭成員。重視簡化遺產繼承程序,且不預期短期內會分產。
分權共有適合:朋友、生意夥伴、情侶 合資購房,或出資比例不同、希望明確權益份額的情況。為未來可能轉讓或繼承提供靈活性。
如想知道聯名買樓可以如何造按揭?歡迎聯絡中原按揭顧問了解及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