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 按保新安排 三情況可申請出租自住物業
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HKMC)宣布,由8月8日起會根據個別情況考慮批准合資格業主將自住的物業出租,以協助他們應付因個人或家庭處境轉變帶來的特別需要。
三類情況 可申請自住物業轉出租
業主如有以下情況,便可經銀行申請豁免按保計劃下的業主自住要求,將物業出租:
(一)業主家庭將有新生嬰兒或領養兒童,導致住屋要求改變;
(二)業主失業,因而需要更具彈性的住屋或財務安排;或
(三)業主有其他特別需要出租物業,而本身在相關物業已自住最少12個月。
按揭申請人或借款人擁有其他香港住宅物業 申請不會被接納
申請的業主必須提交已簽署的聲明書,並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說明申請豁免自住的原因。一般而言,若業主除按保計劃下的物業以外,擁有其他香港住宅物業,其申請不會被接納。
至於申請獲得批准的業主,需承諾在豁免生效期間以香港為主要居住地,而且業主及其同為債務人的配偶或同居伴侶(如有的話)不會在香港購入其他住宅物業。
出租物業前必須先獲銀行及按保批准
是次新安排旨在協助業主應付因個人或家庭處境轉變帶來的特別需要而提供協助。業主自住要求仍然是按保計劃的主要合資格準則。如發現有業主未獲事先批准而將物業出租,銀行及按保公司會採取適當的行動。
詳情可參閱按保(HKMC)網站:https://www.hkmc.com.hk/chi/our_business/mortgage_insurance_programme.html
想了解更多按揭保險計劃詳情、9成按保優惠,歡迎致電中原按揭熱線2889 2886 查詢!
資料僅供參考,一概以有關當局最新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