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遗产楼」 入市上会前注意什么? (下)

遇上「遗产楼」 入市上会前注意什么? (下)

上期提及业主未有立下遗嘱的「遗产楼」按揭事宜,今期再续。若果业主在生前已立下有效遗嘱,这代表遗产物业已按遗嘱有指定继承人,那便需按已有遗嘱的法定程序申办「遗嘱认证」(Probate),并于土地注册处登记。「遗嘱认证」主要由法院确定遗嘱有效,并确立「遗嘱执行人」(executor),「遗嘱执行人」已获授权根据遗嘱管理遗产包括出售遗产物业,故此银行一般已可接受有关按揭申请。

但需留意,不同银行对于遗产物业的审批方式及取态不一,如有存疑应在入市前先向按揭转介公司确定银行意向或申请条件。简单来说,若果「遗产楼」之相关法律手续未完成,买入单位后申请按揭或会被拒;手续已办妥的话,银行一般可受理按揭申请。有买家担心买入「遗产楼」会涉及业权不清或遗产争拗,原则上若遗产手续文件完成,银行亦接纳有关按揭申请,买入「遗产楼」不等于会出现问题。至于业权状况,跟一般物业买卖情况无异,买方律师检查业权「睇契」本属于买卖程序一环,若属正常良好业权,律师会向银行确定业权状况,银行若已成功批出按揭原则上便可如常放款完成交易;但若然个别情况出现例如业权不清或争议,那已属于业权状况上再需处理之问题。

若果是多于一名业主的物业,较常见以联权共有(Joint Tenancy)或分权契(Tenancy in Common)的方式持有,联权共有俗称长命契,较常见是夫妇持有物业的方式,以夫妇2人为例,倘若其中一位业主过身,在生的另一位业主便会自动拥有100%业权。故此,长命契业主之间的业权转让无须遗产承办手续,其中一位业主去世,业权自动转让至在生之业主,当中只须将死亡证登记在土地注册处。

若以分权契持有物业,代表业权已分为指定比例由两位或多位业主持有,例如3人分别持有业权之30%、40%及30%,合共100%,每人持有之业权份额均可独立分割处理,例如其中一人过身,他持有之30%份额业权成为遗产,按照其有遗嘱或无遗嘱方式办理遗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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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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