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政策声明
公司承诺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下称“条例”)的责任及要求,属下员工亦必须对本公司所收集及/或储存及/或使用的所有个人资料保密,并致力保护客户的个人资料。
收集个人资料之目的及方式
为使本公司能向客户提供按揭、贷款及银行服务,并安排银行为客户提供免费物业估价,按揭预先批核及特快批核服务,本公司将于:
a. 签署按揭服务转介表、贷款转介申请表及银行服务转介申请表时;
b. 填写本公司之网上转介服务/查询表格时;
c. 联络本公司作出查询时;
d. 透过本公司参加各项推广、比赛或抽奖活动时;
向客户收集下述之个人资料。如客户未能提供该等数据,本公司可能因而无法提供按揭、贷款及转介银行服务。
个人资料种类
本公司可能不时收集或持有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a. 客户的姓名;
b. 客户的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c. 联络电话/电邮及/或地址等资料;
d. 按揭物业地址;
e. 按揭物业之完成交易日期(适用于新造按揭);
f. 其余有关按揭物业的资料,包括成交价、面积、楼龄、按揭成数、还款年期、物业市场及贷款类别等。
个人资料的保留
本公司将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于收集个人资料最少保存5年后,销毁所有的个人资料,除非持有个人资料的原因,同时为:(i) 遵守适用的法定或合约义务外;(ii) 调查、侦测罪案、检控疑犯之目的外;(iii) 得到客户订明同意继续使用外,本公司只会限于其需要有关资料的时间内保留个人资料。
个人资料的保安
本公司认为有合理需要与客户联络以提供服务或因其他工作关系有合理需要的雇员才可得悉客户的个人资料。

本公司有一套实质的、电子化的及程序化的保安措施符合保护个人资料的规定,以保障客户的个人资料。
个人资料的使用
本公司可以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之目的,使用和分析客户之资料:
  • 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及按揭物业地址;
  • 处理客户的按揭、贷款转介申请及转介银行服务;
  • 向客户提供及处理所需服务;
  • 备存纪录以作参考;
  • 推广及宣传本公司的任何服务;
  • 协助预防发生欺诈或罪案;
  • 在有需要时联络客户;
  • 法例要求或准许之披露的事项。
个人资料的披露和共用
本公司会为持有的个人资料保密,但可能会向以下各方披露关于客户的资料:
  • 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的相关公司或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
  • 银行/财务机构
  • 相关服务机构;
  • 法律要求的执法、政府、法院或其他机构;
  • 专业顾问(包括律师和核数师)。
查阅及更正个人资料
a. 根据条例,除当中载明的例外情况之外,客户有权作出以下事项:
  • 查核本公司是否持有关于自己的个人资料,并且取得该等资料的副本;
  • 要求本公司更正关于自己的不准确个人资料;
  • 确知本公司关于个人资料的政策和常规,并且获告知本公司持有的个人资料性质。
b. 根据条例之规定,本公司有权为受理资料查核要求而收取合理费用;
c. 关于要求查核个人资料、更正个人资料或关于本公司持有数据性质查询,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并以图文传真或邮寄信件至:
  • 九龙尖沙咀广东道7号海港城九仓电讯中心6楼601&616室
  • 中原按揭经纪有限公司
  • 个人资料保护主任收
  • 传真号码:2811 2121
直接促销
本公司拟使用客户的姓名、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邮及地址作直接促销按揭/贷款及转介银行服务,但本公司在未得客户的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客户的个人资料。

如客户不希望收到本公司所发送有关按揭、贷款及转介银行服务之直销宣传推广资料,请致电本公司的查询热线 2889 2886 或电邮至 cmb@mail.centanet.com 或邮寄至本公司上述地址或传真至号码:2811 2121。
在www.centamortgage.com网页公布私隐政策
本私隐政策可能不时修订,一切变更将登载于本公司网页 www.centamortga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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