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银行发现二按怎么办? (三)
上期提及当银行发现违约二按,一般会因应信贷风险、借款人态度及是否有补救方案等去评估下一步做法。有些时候,借款人未必理解银行为何有此反应,事实上,当借款人与银行订立按揭契据之时,借款人已同意不会擅自就按揭物业再作抵押及取得额外贷款,对于银行来说,借款人擅自加借二按,等于诚信已出现问题,而因为多了二按,借款人的总债务供款占入息比率及物业的总按揭成数已出现了变化,亦分分钟已超出既定之上限规定。
就上述,银行一般会因应个案的严重性、信贷风险、借款人的诚信风险及是否可补救的预期而采取不同行动。若借款人主动合作,愿意及有能力即时解除二按,并会向银行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这通常较易让银行接纳方案。倘若借款人未能即时清还有关二按,但仍然以合作和坦诚的态度向银行解释因由状况,并愿意主动提出合理时限解除二按或解决方案,亦承诺不会再就物业进行加借;若然借款人一直是准时还款,有关一二按总债务金额占物业估值亦未有过高,这亦较有机会让银行愿意沟通达致解决方案。银行或需重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原因是银行当初是衡量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应付一按供款,如今借款人擅自加上二按,银行并不清楚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同时应付一二按还款。当中银行有机会给予容忍期,但会加设条件,例如上调息率、收取行政费用、指明限期内解除二按或完成整合计划、要求定期提交财务状况资料、又或额外要求增加担保人或尚还部份贷款金额等。
借款人应避免以逃避、拖字诀或不合作的态度去应对银行的质询,这会直接触动银行警觉性,认为个案的诚信风险大增,直接将个案视作违约处理;若加上借款人常拖欠或延迟供款、甚至仍然试图隠瞒拒绝沟通,银行或会加快采取较极端的追究方式,例如即时call loan (要求即时向银行偿还所有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