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凶宅? 凶宅可做按揭吗?(上)
凶宅在法律上其实并无定义,亦没有官方统一纪录,凶宅基本上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说法,一般指单位内曾发生不愉快或非自然的命案,例如是凶杀/谋杀案、自杀案如跳楼、烧炭或上吊等、意外死亡事故如失足或煤气爆炸致死等。若单位内发生的是属于自然死亡事件如百年归老,则一般不会列作凶宅;然而亦有例外,例如单位内有人病逝却多日未被发现,引致单位发臭及被报导事件,这类个案亦有机会被认定为凶宅。由于中国习俗对不幸命案心生忌讳,较普遍不愿意购买凶宅作居所,业主脱手凶宅单位较困难的情况下,导致凶宅较多以低于市值的折让价出售。
那么,凶宅可做按揭吗?按揭以物业抵押及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故此银行需评估按揭物业的估值及在市场的转售能力;基于转让凶宅的难度往往较大,亦较大机会需以折让价出售单位,银行一般需视乎凶宅单位的估值低于市价的幅度,以及凶宅事故或命案的严重性、令人心生恐怖的程度,即所谓凶宅有多「凶」的程度。再者的是,有关命案中死者是否多于一人、单位在市场有否出现较大回响、命案发生至今之时间长短、及单位是否曾成功转手或租出等,均会影响银行决定是否承接按揭申请。
对于市场出现较大回响及被广泛报导的凶杀案单位,市场上绝大部份银行不会接纳按揭申请,例如是一宗轰动全港的血腥凶杀案,事故令人心生恐惧,银行除了拒绝批出该单位之按揭,同层所有单位亦可能会受影响,亦有银行连带上层及下层之全层或部份单位亦拒批按揭。然而,若果是意外致死、烧炭或因病厌世自杀案件,不吉利程度相对上较低,银行接受程度较高,一般亦不会牵连相邻单位。
事实上,银行之间评估呎度不同,有些银行对于其已纳入凶宅的单位,基本上一律不接纳按揭申请,有些银行则会衔量事故的接纳程度及物业状况而决定是否接纳按揭申请,亦有个别银行对于事故单位有着较开明的取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