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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须知

新造按揭须知

九成按揭须知

转按须知

最新政府措施

有关物业成数

物业按揭成数

第二套房按揭:于申请按揭时已拥有或提供担保予其他未供满之按揭物业,须根据上述按揭成数下调不少于10%,以银行最终审批作准。

以资产净值计算还款能力之按揭申请人

如属第二套房按揭,须根据上述按揭成数下调不少于10%,以银行最终审批作准

豁免安排:主要收入非来自香港的申请人如能证明与香港有紧密联系(例如申请人被本港雇主派驻外地工作,并有雇主提供的文件证明,或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即配偶、父母及子女〕在香港定居),按揭成数上限或不受影响,但以银行作最终决定。

「供款占入息比率」

*「压力测试」于2024年2月28日起暂停实施

按揭保险计划准则修订(住宅物业)
2023年9月22日起适用
适用于「现楼」及「楼花」
备注:
1.

* 根据按保计划准则,按揭成数超过8成的借款人于申请时须未持有香港住宅物业,及须为固定受薪人士。

2.

新修订的按揭保险计划的合资格准则同时适用于楼花及现楼,新修订适用于2023年9月22日或以后签订临时买卖合约的住宅物业。按揭保险计划附带申请资格及条件细则,更多详情可参阅按证保险公司网页,又或欢迎向中原按揭查询。

有关按揭年期

按揭还款年期
划一上限30年
上述资料根据金管局或按揭证券有限公司之措施列出,只供参考,一概以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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