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楼利息扣税额上调,什么人适用?

供楼利息扣税额上调,什么人适用?

又到报税季节,要悭税必要用尽各项适用的免税额,供楼人士一般会关注如何使用供楼利息扣税额减轻交税负担。由2024/25课税年度起,若符合指定条件,居所贷款利息或住宅租金的扣税额可由$10万元提高至$12万元。

对于正在供楼的纳税人,每个课税年度之供楼利息扣税额基本为$10万元,若供楼人士现有2023年10月25日或之后出生的子女(即目前属于不超过两岁多的婴幼儿),并与子女在港同住连续6个月或以上,而其全年供楼利息已超出基本扣税额$10万元,便属于合资格人士再享有额外扣除额高达$2万元,令供楼扣税额总共可达$12万元。有关额外扣除额仅由目前为婴幼儿家庭享用,可见此乃一项鼓励生育的减税优惠,纳税人可在多达19个课税年度使用此额外免税额,但以子女未满18岁为限。

以现时平均按揭额约$500万、30年还款期及市场H按息3.25%计算,一年按揭利息约$16.1万,已可用尽$10万基本扣税额,若合资格,更可享用额外扣税额合共达$12万。基本居所贷款利息扣税期共20年,可自由选择连续或不连续使用,究竟如何使用供楼利息扣税额较著数?简单来说,实质上可视乎供楼期间之该年按揭利息金额是否最贴近或达到$10万又或合资格家庭高达$12万扣税额上限;当中可考虑的因素亦可包括按息走势及尚余按揭额、未来有否换楼计划、余下多少扣税年期等。要留意一点,上述额外扣税额不能与基本供楼扣税额分开使用,即使额外扣税额的享用年期长达19年;但供楼利息扣税优惠自1998至1999年度已推行,若然业主早已用尽了20个课税年度的供楼扣税额,业主已不可再于之后年度使用额外扣税额。举例,若果业主已用了15个课税年度的供楼扣税额,去年刚有新生儿出生,但今个课税年度的供楼利息未达$12万元;而业主已筹备今年更换较大的单位居住,基于将会借取的按揭额较大,所涉及的利息亦较多,业主便可选择留待下一个课税年度才用尽高达$12万之供楼扣税额连同额外扣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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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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